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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农经〔2007〕51号:关于宁陕县兴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迎春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7-06-15 11:09作者: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迎春水电站项目的报告》(宁计字2007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宁陕县迎春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宁陕县迎春水电站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境内,为汶水河二级支流东峪河梯级开发的第三级电站(规划拟建的金洋坪、白杨坪、迎春和双河〔已建成〕等共四级电站)。电站距宁陕县城31km。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2.8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0.387亿m3,多年平均流量1.23m3/s工程区域地形、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兴建迎春水电站符合流域梯级开发规划,为充分利用东峪河流域水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迎春水电站。

二、迎春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10 m,坝顶长度58.7 m。设计引水流量1.683m3/s设计水头117电站装机容量1500 kw,保证出力172kwP85%),年均发电量为500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迎春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四、迎春电站概算投资1194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宁陕县兴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

 

 

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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