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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农经〔2007〕39号:关于镇坪县瀚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竹节溪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7-06-15 11:05作者:

镇坪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镇坪县竹节溪水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镇计划字200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竹节溪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镇坪县竹节溪水电站位于镇坪县白家乡茶店村,该电站为两坝取水的径流式电站,电站坝址分别建在竹节溪主沟和左支沟上,支流取水汇入主沟取水坝。厂址位于南江河左岸的佛爷碥,距镇坪县城约16km。两坝址以上流域面积分别为8.658.35km2,多年平均流量分别为0.1680.162m3/s。兴建竹节溪水电站对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竹节溪水电站。

二、竹节溪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砼砌石重力坝和底栏栅坝,最大坝分别为4.86.7 m,坝顶长度分别为26.517.27 m。设计引水流量分别为0.66m3/s

电站装机容量为1600 kw,保证出力219kwP80%),年均发电量586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竹节溪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四、竹节溪电站概算总投资1279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镇坪县瀚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

 

 

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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