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对镇坪县洪石阳河沟隆鑫水电站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镇计划字〔2007〕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阳河沟隆鑫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镇坪县阳河沟隆鑫水电站位于南江河一级支流洪石河上游的曾家镇,为南江河流域水能开发的第二级梯级电站(规划拟建的斐河、阳河沟隆鑫、浪河、田家坝、慈溪沟、沙湾、跳鱼谭、小榆河等共八级电站)。该电站为两坝取水的径流式电站,电站坝址分别距距镇坪县城
二、阳河沟隆鑫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均为
两级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2500和2000 kw,保证出力分别为997和785kw(P=80%),年均发电量分别为890和762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阳河沟隆鑫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四、阳河沟隆鑫一级站估算投资1379万元,二级站估算投资977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镇坪县星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