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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工业〔2007〕144号:关于请求对我市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进行甄别分类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7-06-15 10:48作者:

 

省发改委:

由于基层工作疏忽,造成我市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甄别为限制类企业。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省发改委对该企业重新审核并予甄别分类。

一、企业概况

    我市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831日经省经贸委〔1999478号文件批复建设。该公司于2000511日依法注册成立,该项目于2001年建成投产,同年4月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公司成立7年来,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未成我市的纳税大户,先后3次受到市、县表彰。由于原部分设备老化、工艺不完善,2006年,该公司对部分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使其更加先进、节能、环保,被旬阳县委、县政府评为2006年“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二、造成甄别错误的主要原因

2006年底,省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高耗能生产企业进行甄别和分类的紧急通知》(陕发改产业〔20061366号)文件下发后,县发展计划局通知该公司进行填报“锌冶炼企业调查表”,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业务生疏,草率填报了主要内容,误将2006年企业部分工艺技改的时间上报为企业的建设时间,同时,县上也未做好认真审查把关就上报我委,给上级甄别该企业提供了错误依据。

     三、请求重新甄别分类的意见

     按照陕发改产业〔2007117号文件中“对这次分类中出现错误的要做好现场核实,重新填报省发改委审核”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专门派员前往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并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且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属工作疏忽造成的甄别错误,特请求省发改委按照政策规定,将该公司重新甄别为“锌冶炼允许类企业”。

特此报告

附件: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重新甄别分类的相关材料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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