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由于基层工作疏忽,造成我市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甄别为限制类企业。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省发改委对该企业重新审核并予甄别分类。
一、企业概况
我市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年8月31日经省经贸委〔1999〕478号文件批复建设。该公司于2000年5月11日依法注册成立,该项目于2001年建成投产,同年4月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公司成立7年来,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未成我市的纳税大户,先后3次受到市、县表彰。由于原部分设备老化、工艺不完善,2006年,该公司对部分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使其更加先进、节能、环保,被旬阳县委、县政府评为2006年“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二、造成甄别错误的主要原因
2006年底,省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高耗能生产企业进行甄别和分类的紧急通知》(陕发改产业〔2006〕1366号)文件下发后,县发展计划局通知该公司进行填报“锌冶炼企业调查表”,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业务生疏,草率填报了主要内容,误将2006年企业部分工艺技改的时间上报为企业的建设时间,同时,县上也未做好认真审查把关就上报我委,给上级甄别该企业提供了错误依据。
三、请求重新甄别分类的意见
按照陕发改产业〔2007〕117号文件中“对这次分类中出现错误的要做好现场核实,重新填报省发改委审核”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专门派员前往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并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且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属工作疏忽造成的甄别错误,特请求省发改委按照政策规定,将该公司重新甄别为“锌冶炼允许类企业”。
特此报告
附件:旬阳县科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重新甄别分类的相关材料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