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十县(区)都安排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的扶贫、社会和生态效益。但也有部分试点县工作滞后,个别乡镇存在搬迁对象选的不准、建房面积超标等问题,影响了全市的工作进度和整体形象。为了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代赈[2007]2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认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偏远高山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试点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充实力量、夯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又快又好地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试点县(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弄清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切实纠正工作粗放、作风漂浮、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以干克难,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
三、加快工程进度。目前正是施工的大好季节,各试点县要抓紧各项工作。一是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全面完成2005年试点工程。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安置点,要做好群众工作,督促群众尽快搬迁。二是要加快2006年群众建房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对2007年实施方案中选定的搬迁对象尽快进行复核,切实做到“三榜”公布,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出,同时还要抓紧做好安置地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抓紧工程竣工验收。2005年省上批准我市汉滨、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旬阳和白河等八县(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