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6年安康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
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建设局、汉滨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06〕14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治理项目安康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望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康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2006年度计划安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安排国债1100万元、业主自筹200万元。项目建设要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完成CAST反应池基础土建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完成新建城市排水管网8.351公里。(详细内容见附表)
二 、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核定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质量监理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均要实行招投标,确保工程质量。接此计划后,请迅速将招标方案报我委初审后上报省发改委审查备案。
三、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必须做到资金的专款、专户管理;项目业主要积极筹措自筹资金和争取银行贷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建成;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中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前的审核。
四、切实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严防出现污水处理厂生产能力闲置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污水收费政策,实现污水处理收费逐步达到保本微利,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安全运行。
五、 坚持项目季、年报制度。要在每季末和12月底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以及概算执行情况,工程管理措施等。
特此通知
附: 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2006年投资计划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