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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1-07-14 17:14作者:

    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指南,作为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生物加工产业。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现代剂型、中药饮片及其它创新产品等项目。

    2、生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标志性精品景区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3、新型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发展新型材料,进行产业链延伸、矿产资源整合、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项目。

    4、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投融资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等项目,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

    5、其他优势产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环保产业和现代(无公害)农业示范园(基地)以及其他符合循环发展的特色产业类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资本金注入三种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每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照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2、资本金注入。对产业化带动作用显著、市场前景较好、投资规模较大且资本金有缺口的项目,可申请资本金注入。

    3、补助。对研发项目及公益性项目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须有相关证明)。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须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1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仅作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受理申报。

    5、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被陕南突破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受理申报新项目。

    6、申报企业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7、申报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并填报《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和方式等。

    3、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现占地)或用地预审意见(新征土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报告等。

    4、申请贷款贴息的在建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新开工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5、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项目申报及审定

   按照《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拟申报项目由陕南三市政府组织筛选后,上报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各市所申报项目数量控制在20个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实际考察,提出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陕南突破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各市发展改革委在向市政府推荐拟申报项目时,应附市级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包括对项目单位财务状况、利税情况、项目银行贷款落实及付息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和投资结构情况、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价的相关内容。

    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请于201142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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