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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建立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台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6 15:04作者: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金融办、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台账》(陕发改营〔2018〕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八办四组”和五大特色指标牵头部门参照省工作台账模式规范建立市级部门的工作台账(见附表),按照工作台账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并作为工作资料以备检查。于2018年8月20日前建立完成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公文平台(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附件:《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台账的通知》(陕发改营商〔2018〕819号)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市优化营商办电话3213317,邮箱akszfy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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