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15:31作者:

各县区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分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71号)和《陕西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要点》,按照省物价局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陕西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要点》,认真落实中省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

二、抓紧时间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电力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好具体清理规范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转供电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陕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三、加强政策宣传,电力企业要将《陕西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要点》在各级供电营业场所进行公示。

附件:陕西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要点

                                                 

安康市物价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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