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价局文件
安价发〔2018〕59 号
转发《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
电力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分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现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安康市物价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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