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运管局
关于稳定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运管所,各相关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
为维护春运期间我市客运市场价格稳定,规范节日期间客运价格秩序,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现就关于稳定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现行的客运票价。春运期间我市公路客运价格要严格按照现行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票价一律不得上涨。
二、严禁强制旅客购买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坚持旅客自愿购买的原则,其销售必须单独设立窗口,不得在售票时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三、切实做好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客运车站要在售票大厅醒目位置对外公布公路客运班线票价。
四、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物价和运管部门要加大对客运市场监管力度,对查证核实的乱涨价等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