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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办2015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2-01 09:09作者: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实施、确保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效益。现提出2015年稽察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陕西省重大项目稽察条例》的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项目监管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实施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重要体现。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坚持规范稽察、依法稽察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提高稽察成效,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搞好衔接沟通,配合中、省发改委做好有关项目的稽察工作

2015年,中省拟对社会事业项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项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继续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将会同相关科室积极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确保中省稽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实施。

    三、以政府投资为重点,加强对项目的监督

    2015年,市级稽察的重点:一是开展对工赈项目的稽察; 二是开展陕南循环发展项目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稽察;三开展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的专项稽察;四涉农项目,主要稽察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县城供水项目稽察;五是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六领导批办、投诉、举报问题的稽察。同时结合各专项稽察把招投标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检查,进一步推动招投标行政执法工作。

    四、认真抓好整改,切实解决稽察发现的问题

    加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整改力度,坚持项目稽察整改复查制度。对稽察中发现的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重复申报和将已完工项目申报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招标违法违规等问题的项目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领导不重视、项目管理混乱、国家和省检查中发现问题多的项目单位和县(区),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暂停资金拨付、收回中央投资、调整计划安排、暂停项目建设、暂停该县(区)同类项目审批和申报等措施,予以惩戒。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项目管理提供建议

在开展项目稽察的同时,加强对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民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通过调研,对项目在资金筹措、建设标准、工程质量、效益发挥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相关的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学习,提高稽察能力和水平

项目稽察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情况,政府投资方向、重点、方式不断在调整变化,新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也在不断的更替,为提高稽查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照陕西省重大项目稽察干部《业务培训文件汇编》安排时间统一学习或自学;二是分批次积极参加中省组织的稽察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参加省稽察办组织的交叉检查,在实践中提高人员稽察水平。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在稽察工作中,要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依法稽察,公正稽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吃、住、行安排上严格执行国家和市上的相关规定,把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稽察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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