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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考核方案和量化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04 16:10作者:

    为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157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该方案考核范围为我委县级以下公务员,县级以下事业岗位人员参照该方案一并执行。考核的内容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优秀”为90-100分。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模范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实绩突出,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富有创新精神;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称职”为70-89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效率高;能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够完成目标任务;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为60-69分。考核年度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①不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或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②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责任差错,给部门整体工作或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③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等问题被有效投诉达3次的;④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过于计较个人得失,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⑤无故迟到、早退及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缺勤脱岗一个月内3次及以上或全年累计15次及以上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个工作日或者全年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被曝光或被通报批评的;⑥在网络上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谣言、发泄对组织不满情绪的;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⑧其他应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情形的。

    4、“不称职”为60分以下。考核年度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差,在公务活动、公众场合或网络上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②组织他人集体上访或组织参与罢工的;③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或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④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等问题被有效投诉4次及以上的;④在工作中严重失误、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⑤无故迟到、早退及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缺勤脱岗一个月内5次及以上或全年累计20次及以上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⑥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被曝光或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⑦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严重不廉洁问题的;⑧其他应被确定为不称职情形的。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平时记实、季度考评、定期抽查、年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记实

    平时记实是对公务员每周分解本月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和完成情况的记载,以公务员本人按周填写《安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形式进行,具体方法:

1、个人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职位职责制定每月工作计划,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定,其他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审定。

2、由政办科负责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统一印制的《安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公务员人手一本。公务员在本人《安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中如实记载个人出勤到岗、工作任务完成、服务承诺兑现、急难险重或突发事件处置表现、失职失信行为、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投诉事件和所受奖惩等情况。

3、每月底对照考核指标及标准,根据平时考核记实、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和个人述职情况,科室负责人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其他人员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分别按照 30%40%30%的比例加权计算本项得分。

(二)定期抽查

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抽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考核计分(满分100分)

1、量化评分(70分)。平时量化考核实行按月考核,年底综合计分的形式,评分采取基数倒扣奖励计分法,按差错扣分和奖励加分的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基本业务工作方面(占50分)。能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任务,不扣分,得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分(50分扣完为止):

①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没有说明理由的,每一项扣5分。

②因政策业务不熟悉,在工作中出现差错,造成影响的,每一次扣1-3分。

③在办理具体业务中受到投诉并经核实属实的,每一次扣5分。

加分(年底统一加分,上限50分):工作获得市级表彰的科室,每人加2分;获得省级表彰的科室,每人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科室,每人加5分;个人获得中、省、市表彰的,加相应分数。

工作作风方面(占20分):以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考核依据,未有违纪、违法、违规的,不扣分,计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分(20分扣完为止):

①违反机关工作制度、规定,受到委领导批评的,每一次扣1分;在工作中私自违背政策审批项目,一经发现属实的每次扣5分。

②无故旷工的,每旷工一天扣2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每超过一天扣2分。

③发出的文件或正式材料出现明显错误的,拟文及核校人员每人扣1分。

④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⑥无故不参加委机关各种会议(含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⑦各科室平均每季度报送宣传信息不少于6条,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每少报一条,科室每人扣0.5分。

2、民主测评(25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按照 100806040 分的标准,加权计算考核对象民主测评得分。

3、学习培训(5分):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改委政策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为考核依据,全面完成任务的,不扣分,计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分或扣分(5分扣完为止):    

①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发改部门和委内规定的学习(含各类考试)任务的,每一次扣1分。    

②未按要求完成学习心得体会撰写任务的,每次扣1分。

③未完成各类考试测评的,每次扣1分。

加分(年底统一加分,满分5分):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文章在刊物发表的,市级每篇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四)考核备案

平时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委政办科牵头,各科室分别落实。各科室于下月5日前,将本科室将上月考核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请分管领导审定评分后,报政办科备案;政办科将备案情况和各科长考核情况报委主要领导审核。当年最后一次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最终考核结果由委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由政办科建立日常信息反馈制度,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加强公务员考核,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更好的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各科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军;副组长:常忙利;成员由委党组成员组成。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办科,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日常的考核工作。

    (三)结合实际、认真考核。要以岗位为平台,以职责为核心,以能力为原则,将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与其岗位职责要求紧密挂钩。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要将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逐条量化,科学分配权重,再逐项对照该工作人员履责情况,作为综合打分和评价总结的重要依据,使考核过程更具针对性,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四)完善制度,严明纪律。为更好地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全体人员要认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科室工作人员考勤由科长负责,每月将考勤结果报政办科备案,各科长日常考勤由政办科负责,每月将考勤结果向委领导通报。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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