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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 14:48作者:

安发改党组〔2013〕33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各科室: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全面落实市委狠刹“五股歪风”的要求,推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有关廉政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再次显示了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作用,铁面执纪,切实纠正“四风”。8月23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及清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题部署会,特别对“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省、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寄予厚望,最担心的是不能持续。中秋节、国庆节将至,要把能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两节”,作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反对“四风”、狠刹“五股歪风”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和机关各科室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中秋节、国庆节将近,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和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上级机关、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赠送赠送月饼、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带彩”打牌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党建联系点、支教点、新农村建设联系点、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项目业主单位排忧解难,真正成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遵纪守法守规,高度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高度关注、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实名举报要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格追究。要适时采取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宣传好典型,查处曝光反面典型。要坚决纠正落实制度规定要求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要坚决查处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3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