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你委报来《关于报送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儿童保健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安卫函〔2021〕152号)已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同意建设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儿童保健中心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儿童保健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选址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安康高新区汉江路28号)
三、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021年9月-2023年12月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571平方米,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3737.3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11.55平方米,为儿童保健业务用房;地下两层建筑面积2834平方米,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建筑高度24米。及购置部分医疗保健设施设备。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50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及医院自筹。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2018-610961-04-01-664407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