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文件 > 发改委文件 > 正文内容

关于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发改社会〔2020〕440号

发布时间:2020-09-10 10:48作者: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申请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立项的报告》(安职院字〔2020〕25号)文件已收悉,按照2020年市政府第十九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同意建设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现将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内(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99.75平方米,总建设规模22000平方米。建设安康市人才公寓6700平方米,建设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980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2200平方米,人防地库及设备用房33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建设资金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年限

  2020年10月-2023年9月

  请你院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前期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fg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