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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改委开展国家宪法日暨《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

发布时间:2021-12-06 15:06作者:朱林

  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之际,市发改委积极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11月26日,《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55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服务市场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手册、讲解信用相关知识,提升市民诚信意识,营造社会守信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从法治角度深化了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约束、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社会信用体系有关内容的了解,推进了信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营造了“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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