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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中心城区长兴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发改投资〔2021〕672号

发布时间:2021-11-10 11:09作者: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安康中心城区长兴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住建字〔2021〕137号)收悉。安康中心城区长兴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安康市2022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我委于2021年10月19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可研文本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参考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建设地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5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计划改造1607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给水、绿化、照明、围墙、安防及便民设施等改造。

  四、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其取费标准,核定估算总投资39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

  同意该项目工程施工、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单位资质、评标、定标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涉及的监理、勘察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的标准,可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你局在招标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若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应向我委重新申请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672号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xls

  项目代码:2107-610902-04-05-401915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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