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以工代赈方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大范围内推广,以稳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为核心、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紫阳县多措并举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让以工代赈成为固脱贫促振兴的“助推器”。
强化部门联动,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及时制定并出台紫阳县《认真做好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文件,积极组织召开调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工作推进会,建立部门协调会商和对口业务指导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做好项目规划,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引导各相关行业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划编制、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予以统筹考虑,围绕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领域,实施一批能够广泛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且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分行业、分年度建立动态管理项目库。截至目前,紫阳县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共计41个,资金14587万元,下一步将在稳步推进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推广力度。
瞄准就业短板,有效拓宽农村就业渠道。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项目所在地农村低收入群众,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参与工程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众工资水平。据统计,全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惠及群众4300余户15000余人,其中,脱贫户1200余户3900余人。
把握政策初衷,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安排资金的10%。审批项目时,对施工方发放劳务报酬做出明确要求,在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投资估算或概算中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依据。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