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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南环卫中心总体规划设计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报告

安发改投资〔2021〕357号

发布时间:2021-07-14 09:37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市政府:

  按照市政府领导在《关于江南环卫中心总体规划设计费用结算的请示》(安城管字〔2021〕30号)上的批示精神,我委迅速就江南环卫中心总体规划设计费用结算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和市规委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我委先后以安发改投资〔2018〕442号和安发改投资〔2019〕38号对市城管局申报的江南城区环卫中心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可研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心城市东南片区南平路段北侧市政养护中心与汉滨区卫生大厦东侧区域,占地总面积18.2亩,总建筑面积209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楼、环卫停车场、修理车间及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725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和申请上级补助。

 二、工作建议

  1.同意该项目先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后根据市级财力情况再做安排的建议。

  2.该项目已在我委办理了部分前期手续,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若项目建设地点不调整且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不作较大变更,可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向我委申请办理初步设计等后续审批手续;若变更建设地点或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需按规定程序向我委重新申请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审批手续。

  3.该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费用结算事项,建议以市财政局意见为准。

  专此报告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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