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康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双第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贵勇通报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安康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双第一”,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7位,首次高质量进入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沈贵勇介绍说。
据了解,2020年,安康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6天,同比增加20天,优良率94.5%,无重污染天气,超额完成省考目标任务2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同比下降16.5%,PM10、PM2.5浓度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17.9%;SO2、NO2、CO、O3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5%、24%、21.4%和4.9%,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其中,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6.39%、36%,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51天,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安康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为3.2702,排名全省第一。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发生的2起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均得到成功处置,未造成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