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价格〔2021〕9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康市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2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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