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刘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安发改党组〔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2-01 14:07作者:

各县(区)发改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同意,决定:

刘琛同志任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能源综合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邱新茂同志任粮食调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粮食调控科副科长职务;

唐晓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项目统建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原副科级领导职务;

崔磊同志任市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经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决定:

单慧琳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新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24日算起。

 

 

 

 

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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