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秦岭办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8-14 09:10作者:秦岭办 李武

   2018年8月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以安政发〔2018〕17号印发了《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强调,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委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新修编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对我市《规划》开展修编工作。

       为切实做好《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8月13日上午,市秦岭办专职副主任罗新玮主持召开了《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省秦岭办领导,涉秦岭各县区秦岭办、部分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与会人员围绕《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会议要求,规划修编工作要紧扣《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注重引领性、增强系统性、加大操作性,确保规定动作全面到位,结合实际凸显特色,规划内容合理合用,指导落实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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