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价格【2020】664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分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16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