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发改投资[2019]839号

发布时间:2019-12-05 10:39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及照 明工程招标方案〉的报告》(安机投司〔2019〕33号)文件及附 件收悉。根据安康机场迁建工程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陕西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现 就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招标有关事项批复如 下: .

  一、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同意该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发布

  应符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省级媒介发布资格预审 公告和招标公告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5〕533号)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为5人以上单数,相关专家人数必须占三分之 二以上,专家抽取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 招标范围: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和照明工程的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采购等。

  三、 投标单位资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执行,且每个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四、 评标、定标必须在有关单位监督下,严格按照原国家计 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7部委12号令以及安规发〔2010〕7 号和安建发〔 2003〕157号文件执行。

  招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正、科 学、可靠的原则,你单位应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应 及时予以纠正。招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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