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及照 明工程招标方案〉的报告》(安机投司〔2019〕33号)文件及附 件收悉。根据安康机场迁建工程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陕西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现 就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招标有关事项批复如 下: .
一、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同意该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发布
应符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省级媒介发布资格预审 公告和招标公告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5〕533号)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为5人以上单数,相关专家人数必须占三分之 二以上,专家抽取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 招标范围:安康机场快速干道工程绿化和照明工程的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采购等。
三、 投标单位资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执行,且每个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四、 评标、定标必须在有关单位监督下,严格按照原国家计 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7部委12号令以及安规发〔2010〕7 号和安建发〔 2003〕157号文件执行。
招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正、科 学、可靠的原则,你单位应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应 及时予以纠正。招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