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14:52作者:价格科

安发改价格【2020】530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分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14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做好居民电采暖电价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请市县电网企业及时有效落实电价政策,利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具体操作办法,以实例解读民众选择不同电价政策的电费支出情况,引导用户合理选择用电计价方式,切实提高民众知晓率,简化不选择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用户的申请手续,切实减轻用户采暖电费负担。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fg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