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20〕502号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安康市钱家湾路(高井一路—南山路)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报告》(安住建函〔2020〕208号)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2018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安康市钱家湾路(高井一路—南山路)市政工程已纳入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及一江两岸景观提升PPP项目,我委已于2019年1月21日以安发改投资〔2019〕28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由于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安政发[2013]26号)相关规定,即“建设项目如有涉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重大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须按原程序报原行政审批部门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我委于2020年8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可研文本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原则予以通过,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
工程位于安康中心城区东南片区,西起高井一路,东至南山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道路全长112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给水、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
三、道路主要技术标准
该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5米。行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路面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标准轴载。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
四、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1440万元,其中工程费4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70万元(包含征地费3239万元,拆迁费2669万元),预备费1040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PPP模式融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原批复的安发改投资〔2019〕28号文件同时作废。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