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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

发布时间:2020-07-09 10:58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指出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模式已经形成、效果显著

    2020年6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分析了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是中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中国发展出了适应国情的营商环境建设方式,采取了以评估促建设的方式,政府一方面主动对标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另一方面联系中国的现实问题、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同时积极鼓励和引进各种第三方评估。这三类评估汇总在一起,精确地诊断了相关问题,高效地改变了营商环境面貌,对中国的营商环境建设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

   《法治蓝皮书》指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构成了营商环境规范体系的主要部分。2019年,营商环境最重要的立法就是当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该法取代了实施长达四十年的“外资三法”,对于中国完善营商环境、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着基础性的意义。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堪称营商环境基本法的行政法规,修改了多部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2019年,全国各地迎来了一波营商环境综合立法的高潮,多个省市颁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在今后的两三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颁行综合性的营商环境法规。世界银行承认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三部涉及营商环境的司法解释,为营商环境评估发挥了很大作用。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政府开展了以评估指标为导向的行政改革,机制更为高效、便利、透明、民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对接“开办企业”指标,目前中国这一指标排名全球第27位,属于领先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对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指标,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跃升至第33位。自然资源部牵头对接“登记财产”指标,2019年中国的世界排名是第28位。中国证监会牵头对接“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目前位列全球第28位。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对接“纳税”指标,2019年前进到第105名。海关总署牵头对接“跨境贸易”指标,2019年是第56名。此外,中国还进行了监管机制改革、在线服务机制改革和行政决策机制改革。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司法机构以专业审判、信息化和司法解释等方式保障营商环境。司法领域的营商环境改革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世界银行有两个指标,直接涉及司法: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位,相比去年前进了1位;“办理破产”指标比去年前进了10位,位居全球第51位。值得指出的是,“办理破产”指标涉及破产法律制度,我国是在《企业破产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主要依赖司法改革而取得这一成绩的。2019年,我国司法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设立了一些专门司法机构,强化了专业化审判机制,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展飞快。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中国社会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同样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两个指标“获得电力”和“获得信贷”,主要是针对供电企业和金融公司而言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电网企业分工负责的“获得电力”改革效果明显,中国这一指标的排名目前位居全球第12位。2019年,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在全国多个地方建立,市场主体的反馈监督机制有了较大的改进。 

    当前世界,营商环境竞争异常激烈,不进则退。我国的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个别领域的改革状况不够理想,例如“获得信贷”指标从上一年度的世界第73名下滑到第80名,显示出这一领域的改革状况任重而道远。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原文参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中国实践》,(执笔人:孟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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