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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细落实

发布时间:2020-05-14 09:34作者:国家发改委法规司 政研室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层层深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照企业的实际感受和国际先进水平,我国营商环境还有哪些差距?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还将推出哪些新举措?还将释放哪些制度红利?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

  问:《经济参考报》:疫情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有企业反映,繁复的手续和程序导致获得感打了折扣。围绕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还将有哪些新举措?

  答:疫情发生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都迅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扶持措施。企业反映,有些优惠政策在申报时需提供多项证明材料,流程也比较繁琐。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地方制定出台复工复产支持政策时研究论证不够充分,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不够,政策实施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部分地方落实政策不到位甚至跑偏走样,在明确的办理程序和材料外违规索要证明,出现层层加码等问题。

  下一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在保持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快取消妨碍复工复产的不合理规定,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细落实。

  第一,精简优化办事手续。加快梳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各项手续、各类审批,对于于法无据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统一办理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坚决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以及以防控疫情为名义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变相设置行政许可等现象。

  第二,加快推行“一网通办”。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对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加快推动实现共享。积极推进新型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分析掌握不同地区群众、不同类型企业差异化诉求,及时提供更有针对性服务。用好各级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平台,持续优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区专栏,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可减免税收优惠,在线解答复工复产疑难问题。

  第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临时管制措施和不合理的证明、收费等规定,全面清查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规收费事项,严禁各级政府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鼓励地方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抓好用工、原材料、资金等要素保障。拓展复工复产咨询投诉渠道,通过网上专栏、热线电话、手机APP、政务大厅同步开通诉求收集平台,确保“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问:《经济参考报》:2020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作为法规性文件,将如何助推国内营商环境的改善?

  答:《条例》共7章72条,规定全面,内容详实,明确了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都作出了制度化规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确立基本规范,推动改革协同高效。《条例》覆盖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涵盖了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是聚焦企业生命周期,回应企业重大关切。《条例》围绕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中小投资者保护、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高频事项,对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聚焦规范政府行为,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条例》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聚焦鼓励支持创新,明确改革容错机制。《条例》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五是聚焦推进公正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对市场主体提供了全方位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六是聚焦政务公开透明,增强信心稳定预期。《条例》要求政府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

  总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确立了新起点,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条例》落地见效,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加速形成,必将为我国保持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问:《经济参考报》:近几年,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中的排名逐年上升,2019年跃升至全球第31位,在上年大幅提升的基础上,再度提升15位。总体来看,中国营商环境状况如何?

  答: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涌现出了一大批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简政放权更加深入,监管执法更加公正,政务服务更加优质等四个方面。

  有一些数据更加直观地印证了这四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超过200份;各地区、各部门对各种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进行清理,取消证明事项超过13000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44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400亿条;截至目前,开办企业、用水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

  总的来看,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场活力明显增强。2019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的数量2179万户,日均新设企业达到2万户;实际利用外资9415亿美元,同比增长5.8%。

 问:《经济参考报》:更具体的,像我国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指标提升很快,但是似乎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一些企业的感受似乎也与政府的承诺有差距,怎么看这种差异?

  答: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持续大幅提升,相关指标进步明显,已经连续两年成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可以说,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我国各项指标与发达经济体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部分指标已经实现了赶超。

  当然,也还有一些企业和群众反映,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过程中,实际感受与地方政府的承诺还存在一定差距,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策推进有差距。调研发现,有的地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做法宣传力度不足,企业群众办事往往要先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然后准备材料,再回到大厅申请办理,“跑一次”变成了“跑多次”。

  二是信息共享有差距。有的地方反映,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需要使用不同部门主管的数十个业务系统,系统间有的数据无法共享调用,群众办事仍然需要前往多个窗口或者多次、重复提交材料。

  三是窗口服务有差距。一些地方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审批事项不集中、窗口设置不合理、办事指南不清晰,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准确为办事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

  为了更好地解决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具体而言,将加大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快政务服务信息整合共享;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持续提升。

 问:《经济参考报》:国家发改委对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与世界银行体系有所不同,指标体系的设计主要有哪些考虑?目前这套指标体系运用情况如何?

  答:2018年以来,发展改革委以市场主体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中国特色、国际可比原则,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这套评价体系在保留和丰富国际通行的评价指标基础上,融入了中国改革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既借鉴了世界银行的12个指标,又剔除了与中国国情明显不符的内容,并增加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共有18个一级指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企业发展全周期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两个视角,更全面回应企业发展全过程诉求和关切,更充分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基本面和水平,更准确展示一个地区营商环境优劣。

  2018年,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了22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首批试评价在北京、上海、厦门、深圳等12个城市开展。根据首批城市的反馈意见,对指标进行了调试修正,随后在天津、重庆、青岛等10个城市开展了第二批试评价,并进一步核验调整了评价指标。2019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又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并在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2020年还将在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

  《条例》明确,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我们看到,国内营商环境评价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加重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更多惠企便民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落地,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下一步,将及时总结梳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标先进、主动作为,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持续贡献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为推动全国层面改革积累经验,为各地学习借鉴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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