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和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0]9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县区要切实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扎实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如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向我委反馈,同时要密切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上下级协同联动。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迅速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