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经发局、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的“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1067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发展改革委以陕发改投资〔2019〕1526号进行了转发,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pdf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