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19】828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19】14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请各县区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行业监督举报电话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