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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6 09:50作者:

    按照市政府2018年第二十五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农发行安康市分行配合,对原2010年印发的《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8年12月26日,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以(安发改粮食〔2018〕907号)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呈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办领导批示由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送签。2019年1月11日,市法制办出具《关于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的审查意见》,我局根据市法制办审查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报送市人大法工委进行审查,市人大法工委回复无修改意见,市法制办2月15日至3月2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集对〈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社会方面反馈意见,在完成社会意见征求后,我委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3月2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