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文件 > 发改委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七胜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发改投资〔2021〕204号

发布时间:2021-04-30 10:22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与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七胜路)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安住建字〔2021〕33号)收悉。根据安康中心城市棚改工作专班2021年第一次会议备忘录精神及中心城市城建计划,同意建设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七胜路)项目,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同意该项目选址于汉滨区建民办七里沟村,由南向北布线,起于三号路,终点接长春路东段。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同意该项目建设总长度247m,标准路幅宽度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35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和争取中省补助。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2103-610902-04-01-246364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fg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