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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发改投资〔2021〕203号

发布时间:2021-04-15 10:20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安住建字〔2021〕34号)收悉。根据安康中心城市棚改工作专班2021年第一次会议备忘录精神及中心城市城建计划,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代码:2103-610902-04-01-741474)。

  二、建设地点

  同意该项目选址于汉滨区建民办七里沟村,道路起于七胜路,东西走向,东至汉澜春境小区(七里沟安置社区)东南角。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同意项目占地面积5亩,道路建设规模为长160米,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31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和争取中省补助。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信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报我委审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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