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关建设 > 规章制度 > 正文内容

十三条措施激励关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0-02-15 11:46作者:
      2月11日,安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十三条措施》,突出“四个一线”,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坚守一线、奋战一线,坚决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

防控力量进一步向一线集中。开辟绿色通道,按规定简化疫情防控一线需要紧急补充医务工作者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程序,相关手续可在疫情过后按程序补办。有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开展“双报到”活动,参与值班值守,进行志愿服务。组织轮换的驻村帮扶干部迅速到岗落实战时机制。充分调动村(社区)党员干部加入群防群控责任小组。

提拔晋升进一步向一线聚焦。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采取优先提拔、优先晋级、优先评聘、优先招录“四个优先”方式强化激励。明确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可按规定破格提拔,援鄂医务工作者可高聘一个专业技术等次,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聘任本岗位最高级别,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提拔担任镇(办)领导班子成员,优秀后备力量、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换届推荐人选。及时将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不受指导性计划限制。

表彰奖励进一步向一线倾斜。及时表扬、表彰、记功奖励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在评选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和省市级专家、学术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时优先推荐,优先表彰。对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党员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提高考核评优比例,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嘉奖、记功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工作保障进一步向一线集聚。全面做好关心慰问服务,最大程度保障防控一线设备物资供给,建立志愿者与一线医务人员“一对一”服务机制,统一为一线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设心理援助热线,及时安排开展健康体检。统筹安排轮休调休补休,把直接参与确诊病例救治和援鄂医务工作者纳入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休假疗养。从优落实一线各类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医务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按规定落实不幸感染新冠肺炎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减负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下任务、要数据、要材料,最大限度压缩会议时间、数量。加强容错免责保护,明确容错免责具体情形,对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个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不受影响,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来源:安康先锋网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