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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0 09:12作者:

 一、背景依据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造成了巨大冲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国内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更加积极有效地应对疫情冲击,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带动三产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商复效。安康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住宿餐饮旅游消费八条措施》基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际行动。第二,这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促进三产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的“硬核”措施。第三,这次一次通过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好满足市民群众不断恢复和高涨消费热情。

  二、主要内容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依据国办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规定,21条“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2条“鼓励错峰休假”和23条“鼓励弹性作息”,增加过夜游客,带动交通餐饮文化旅游行业消费,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2、降低A级景区门票价格。鼓励全市国有A级收费景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倡导民营A级景区门票半价优惠,鼓励国有民营A级景区经营管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发放电子消费券。发放对象:面向安康全体人员(包括外地来安康人员);发放方式:市县联动、政企联动、分期分批;合作方式:与支付宝平台合作;发放金额:5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发放领域:住宿餐饮和A级景区。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和平台企业积极性,最大限度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乘数效应。

  4、鼓励基层使用工会经费促进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各基层工会拿出本年度会员集体福利费的二分之一,为会员购买有助于脱贫攻坚的商品或本地特色农副产品等。

 5、引导各行各业扩大消费。支持各行各业各单位开展商贸促销、旅游惠民、扶贫消费等消费促销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鼓励商贸企业加大现场促销力度;鼓励餐饮业开展线上订餐和线下餐饮配送服务。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进行个人消费。

  6、大力培育夜间经济。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夜食、夜购、夜宿、夜娱等主题特色,开放一批夜间购物餐饮小吃文化娱乐场馆,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举办“最美.夜安康”等主题消费促销活动,繁荣夜间经济,点亮“夜安康”。

  7、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大有可为的。市政府安排200晚孕,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前100名企业予以奖励。

  8、优化消费环境。执法部门通过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保护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活动,为消费者创造宽松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时间节点

  我市一季度住宿餐饮旅游等三产消费大幅下降,促进消费回补关键在于抓住第二、第三季度消费时段,我们要充分抓住“五一”“十一”黄金周等有利时机,努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本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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